“热播剧播出即被盗版”“从商业剧到主题剧无一幸免”“盗版清晰度已与正版无异,所带来的负面影响非常骇人”……
在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近日召开的版权保护会议上,相关负责人反复提及的互联网影视盗版问题,揭开了触目惊心的侵权乱象。据中制协统计,全国剧集行业因盗版年损失超200亿元,这还不包括电影与微短剧的损失。
记者近日在多个社交平台输入热门影视剧名称加上“资源”“免费看”等作为关键词,搜出大量相关帖子。一些博主以“福利分享”为名,在帖子中留下网盘链接或引导用户私信获取资源。部分网盘链接在保存后,甚至还会实时更新最新集数。
例如,一卖家挂价10元售卖名称为“4K高清万部资源”网站的会员账号。下单后,对方很快发来网址和会员账号密码信息。记者登录该网站看到,上面的海量影视资源不仅可以在线观看,而且还可以获取网盘链接,将资源下载以便日后观看。记者进一步检索发现,尽管该卖家在商品介绍中称售卖的是“正版资源”,该网站也在醒目位置表示自己是“正版影视网”“仅作互联网资源收集”,但在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中,并不能查到任何该网址的相关信息。
不少社交账号也参与到盗版影视资源的传播中。一些名称中带有“影视”“资源大全”等字样的社交账号设置回复特定关键词即可获取盗版资源链接,它们的特点是注册时间短,仅有几条推文,内容却都是引导用户获取最新影视盗版资源。如2025年初注册的某个人社交账号,唯一一条推文就是引导用户在社交平台发布引流内容后,便能得到春节档电影的枪版资源。不仅如此,有些账号还直接开起了直播,让用户在线观看电影或电视剧。
中南大学网络文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徐耀明告诉记者,盗版内容不仅画质参差不齐,部分更以“高清修复版”包装,实则暗藏木马、钓鱼链接等安全风险,令消费者在不知情中成为网络诈骗的受害者。这类现象表明,盗版问题的危害早已突破影视行业范畴,其影响正向社会公共安全领域蔓延,亟须引起监管层面更高度的重视。
近年来,国家版权局、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等相关部门多次联合部署开展针对院线电影、电视剧的版权保护专项工作。
徐耀明认为,盗版影视资源之所以在网络上持续泛滥,根本原因在于其背后所依赖的低成本、高回报、技术隐蔽性强的非法传播机制,与当前的法律规制、技术手段和多方协作之间仍存在明显落差。尤其在短视频、社交平台、网盘分享等去中心化传播方式日益普及的今天,盗版链条呈现出“高效化、组织化、匿名化”的新特征,使得打击治理面临更大挑战。具体而言:
——从法律适用层面而言,尽管我国民法典、著作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已初步构建起打击盗版的法律框架,但在法律责任认定标准、平台责任边界以及案件管辖等问题仍存在较大模糊空间。例如,司法实践和理论界对平台注意义务的认定标准尚无统一共识,导致一些案件在裁判尺度上存在较大差异。与此同时,由于互联网平台企业高度集中于北上广深等少数城市,而现行网络侵权案件普遍适用“被告所在地”管辖原则,导致一些法院立案压力剧增,案件受理难、审理周期长等问题长期存在。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文娱法学会新闻传媒专委会副主任孙宏臣说,对于在网络平台上传播涉嫌盗版作品的行为,相关App运营机构、社交平台软件或者网络群组运营监管者应建立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置机制,追索盗版影视资源提供者的IP账号和网络地址,根据实名制备案信息,锁定侵权嫌疑人;如有必要,及时报案。要加强网络平台监督责任,正确适用“避风港原则”,强化“LONG8股份有限公司红旗原则”,对于显而易见的侵权作品,网络平台有义务及时删除。监管部门对于平台侵权情况及时进行审查,建立举报查处监督机制。对于多次被举报和查处的平台运营者,进行约谈或警示,督促其履行平台责任。
“可以考虑打通平台会员体系,建立多平台会员互通机制,或推出跨平台通用会员套餐,提高消费者会员费的性价比,减少因会员不通用带来的不满;综合考虑成本、市场需求和消费者承受能力,制定合理的会员价格,增强正版平台的吸引力;规范会员权益,明确会员权益范围,避免出现买了会员仍有大量广告、部分内容需额外付费等情况,对于必要的额外付费项目,应提前告知消费者,并确保其价格合理、服务优质,让消费者消费得明明白白,物有所值。”王正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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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近日召开的版权保护会议上,相关负责人反复提及的互联网影视盗版问题,揭开了触目惊心的侵权乱象。据中制协统计,全国剧集行业因盗版年损失超200亿元,这还不包括电影与微短剧的损失。近年来,国家版权局、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等相关部门多次联合部署开展针对院线电影、电视剧的版权保护专项工作。比如今年5月,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LONG8股份有限公司盗版“剑网2025”专项行动,加强对电影、电视剧、微短剧、短视频的版权保护,重点打击非法搬运、传播、售卖视听作品的侵权行为。